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一批)名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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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水闸的安全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能,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浙水办管〔2019〕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我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一批)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乐清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一批)名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中型水闸(新增第一批)名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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