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转发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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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温州市医疗保障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乐清市财政局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_乐清市财政局_乐清市卫生与健康局转发温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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