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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19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结果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19-17748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卫发〔2019〕161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14:09:09
  • 有效性:
  • 有效

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2019年11月27日、29日,市卫健局组织乐清市药事质控中心专家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处方进行了集中点评。现将点评结果予以通报,希望各单位针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

一、总体情况 

本次处方点评抽取各市级公立医院2019年7月4日上午的全部门诊处方和2019年上半年处方药品总金额排名前10位的医生在2019年7月29日-8月2日期间一天的所有处方,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处方量抽取该医疗机构7月份一定量的门诊处方。

此次处方点评依据《温州市医疗机构不合理处方点评指南(试行)》,共点评处方15227张,其中公立医院7162张(包括前十位医师3472张),各医共体成员单位(不包括市五医)8065张。

二、存在问题

(一)门诊处方针对成人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注射制剂,无指证使用抗菌药物,使用青霉素类口服制剂前未进行皮试;

(二)使用普通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

(三)联合使用两种中成药注射剂;

(四)无正当理由使用两种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五)不合理处方比例较高的为市人民医院医共体乐成分院和白石分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南岳分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象阳分院;

(六)激素处方使用比例较高的为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湖雾分院和镇安分院;

(七)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处方比例和静脉输注处方比例排在全市首位的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医共体湖雾分院。

点评结果详见《2019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情况汇总表》(附件1)、《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处方量排名前十医生处方点评结果》(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市中医院、市妇保院要认真梳理此次处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出现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原因,研究解决办法。

(二)各医共体牵头单位及时将点评结果传达到每一个成员单位。特别是对个别成员单位违规使用限制级抗菌药物注射制剂的医疗机构,要采取停药措施。

(三)各医疗机构要对出现不合理处方的医生,按照本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院内网公示处理结果。同时将处理和公示结果报局纪检监察室和医政科。

附件:1.2019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处方点评情况汇总表2.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处方量排名前十医生处方点评结果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印发


乐卫发〔2019〕161号.pdf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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