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乐清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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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激发体育产业市场活力,根据《乐清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乐财行〔2016〕400号)文件精神,经专家组实地评审,财政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共同审核,确定乐清市铭星篮球培训有限公司经营性体育运动休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等9个项目符合体育产业政策扶持规定,现下达项目经费补助136.9206万元(其中已预拨42.2706万元)。希望有关单位合理利用资金,为加快推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而不断努力。 附件:2019年度乐清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经费补助汇总表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清市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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