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乐清市凯旋徒步运动俱乐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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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凯旋徒步运动俱乐部: 你们《关于成立乐清市凯旋徒步运动俱乐部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发布实行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第5号令)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72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乐清市凯旋徒步运动俱乐部,性质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市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俱乐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主要业务范围:体育健身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体育人才的培养和技术培训;体育娱乐与休闲的技术指导、组织、服务;体育竞赛的表演、组织、服务。 特此批复。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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