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同意白象供销社成立桥下南路综合服务社等三十一家综合服务社的批复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3/2019-17749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供指〔2019〕35号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
  • 2019-12-24 16:27:45
  • 有效性:
  • 有效

白象供销社:

你社《关于要求成立白象供销合作社桥下南路综合服务社等三十一家综合服务社的报告》收悉。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乐政发〔2011〕60号)精神,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基层的优势,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经研究,同意你社成立桥下南路综合服务社等三十一家综合服务社。

希你社接文后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密切联系当地政府,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并按照全国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供销合字〔2010〕24号)精神,认真做好推广和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工作。同时,要积极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特此批复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2月23日

抄送:温州市供销社,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市社业务科,乐清市利民滩涂养殖专业合作社。

乐清市供销社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供指〔2019〕35号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同意白象供销社成立桥下南路综合服务社等三十一家综合服务社的批复.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