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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 12- 2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单位)、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2019〕112号)及补充解释,现将2019年度学校(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六个等次(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的在《年度考核人员名册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工作人员总数(单位总人数以人事行政关系总人数为准)的15%(其中班子成员不超过班子职数的20%)。年度考核要充分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师德考核(2019年7月份上报)结果,优秀人员原则上优先考虑专业技术考核优职和师德考核优秀人选。

二、2019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用表及文件和补充解释请在市教育局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

三、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以2019年12月31日温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即编制库)为准,认真梳理考核对象,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优秀比率原则上不得突破。特别提醒:预退人员不列入考核;2019年新参加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长病休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参加考核;病假、行政处分等人员请按文件和补充规定确定等次(以上人员请在表格内做好备注,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四、上报时间、地点:各学校(单位)务必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人员名单》 、《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即附件3.5.6)装订成册各一式三份,送交政工科2(教育局A306室),联系电话62523943。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附件:2019年度考核(新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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