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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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省、温州市监测计划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5日
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结合各乡镇(街道)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监测区域 25个乡镇(街道)。 二、监测品种 蔬菜、草莓、杨梅、水果、茶叶、铁皮石斛。畜产品、水产品监测方案另行制定。 三、监测形式 定量抽检与定性抽检相结合。 四、抽样地点 蔬菜、草莓、杨梅、水果、茶叶、铁皮石斛抽样地点为全市范围内的规范化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和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和规模种植基地(或大户)等。 (一)蔬菜、草莓、杨梅、水果、茶叶、铁皮石斛定量监测,全年总共抽取500批次样品。蔬菜抽样种类包括茄果类(番茄、辣椒、茄子)、瓜类(黄瓜、苦瓜、西葫芦)、甘蓝类(包心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菜类(大白菜、普通白菜、菜心)、绿叶菜类(生菜、蕹菜、芹菜、韭菜)、豆类(菜豆、豇豆)等6大类为主。 (二)蔬菜、草莓、杨梅、水果、茶叶、铁皮石斛定性监测,全市监测蔬菜水果样品7500批次以上,按农产品生产季节进行采样速测,每个乡镇(街道)全年监测数量不少于省定300批次。 五、抽样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根据任务要求,详细填写抽样单信息内容封样抽取辖区内农产品样品。抽样过程中,抽取的样品应明确产地,对于来源不详的样品不抽,做到样品可追溯。 (二)定量监测的蔬菜、水果、茶叶、铁皮石斛等样品抽样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担完成,每月主动联系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实地抽样和检测。 (三)定量检测样品抽取数量:蔬菜、草莓、杨梅、水果样品重量2公斤,茶叶0.5斤,铁皮石斛(鲜条)0.5公斤。 六、承检机构 定量检测工作由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承担;定性监测由乡镇(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承担完成。 七、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标准)、原则及监测总结材料要求 (一)蔬菜、杨梅、柑桔、草莓等样品的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及原则参照本方案附件2,判定依据(标准)按照GB 2763-2016执行。 (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结果总体概况; 2.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品种、样品数量、检测项目,生产基地等; 3.当地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总体情况; 4.监测结果分析; 5.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6.对策措施与建议。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规范抽检。为确保监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等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与各相关科站联系,做好抽样前各项准备,合理确定抽样时间、抽样布点、抽样品种,确保样品代表性和有效性,科学、公正做好抽样工作。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落实工作任务。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要自觉履行生产经营者责任,积极配合抽样,拒绝抽样的,产品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基地抽样单和监测结果作为生产主体申报项目和评先选优的依据予以引用。 (二)严格检测,确保质量。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和各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测点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加强检测过程中质量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若发现有违反检测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三)汇总分析,及时上报。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要对检验结果进行全面分析,按时将检验结果数据汇总表、不合格产品汇总表、总结分析报告、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报告等监测结果资料于检测次月20日前上报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徐也双,联系电话:61880128;承担检测任务的机构(招投标确定)。 (四)严格执法,做好监管。经检测单位确认的不合格样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对被抽检单位进行跟踪监管。
附件:1.2020年各乡镇(街道)例行抽检、定性监测样品抽样数量和时间安排表 2.2020年监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附件1 2020年各乡镇(街道)农产品监测任务安排表
注: 1、定量检测各乡镇任务数400批次,临时应急100批次,全市总共定量检测任务数500批次。 2、定性检测数量为各乡镇、街道的最低任务数,各单位可根据当地的实际生产情况增加检测数量,上不封顶。 附件2 2020年监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印发 乐农〔2019〕220号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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