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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 12- 31 信息来源: 教育技术中心 字体:[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  程序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厅〔2019〕3 号)、《教育部等 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 (教技函〔2019〕55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和规范我市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我市开展app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 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 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二、备案平台

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三、填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注:包括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

四、备案时间

各校尽量在期末前填写好系统数据,密码请在两天内修改完毕。

使用者备案时间:201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

五、填报工作及步骤

1、每校用账号密码登录平台网址,

(注:没有APP的单位也必须登录修改密码并点击上报,初始账号密码在钉钉群,请扫码入群查看)。

2、备案操作查看附件


六、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技术中心联系人:钱成孟,联系电话:13777748091,678091。

附件:使用者备案操作.pptx

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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