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虹桥镇峃前村等10个村为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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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9年,根据《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及其细则《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所在乡镇(街道)推荐,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评定验收,认为虹桥镇峃前村等10个村达到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标准,现予以命名。 万村景区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打造全域旅游的实际行动,希望各A级景区村庄以此为契机,继续努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名单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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