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乐清市2019年登山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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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改善基层公共体育设施,提高人均体育面积,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财行〔2018〕3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体育部门验收(《关于公布乐清市2019年登山步道、2019年省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及创建活动等体育项目验收合格的通知》)现下达乐清市2019年登山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分别对南岳镇杏湾二村登山健身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给予经费补助,总计102万元,具体资金补助名单详见附件。希有关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收到补助经费后及时将专项资金按实拨付至有关项目单位,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承办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市财政局、市旅体中心将不定期对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2019年乐清市登山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补助经费清单 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送:温州市体育局,乐清市府办。 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 2019年乐清市登山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补助经费清单
乐旅体〔2019〕71_号关于下达乐清市2019年登山步道等体育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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