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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起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需称重检测

发布日期: 2019- 12- 09 11 : 12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丽萍)经常上高速的货车车主注意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布的通告,自12月11日零时起,全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将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

据悉,《通告》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按照要求,在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及人员引导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外,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需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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