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温州市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印发
|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