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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9-14249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发〔2019〕9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2-13 09:07:4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乐清电网建设,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思路,以“强简精智”电网规划建设思路为指导,加大电网建设投资,2019年至2021年投产3座220千伏变电站、7座110千伏变电站、80公里输电线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合力推进电网建设的良好局面,着力实现乐清电网适度超前的建设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电网建设顺利开展,调整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方  晖

副组长:叶伟琼、吴呈钱

成  员:市府办、市发改局(重点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局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负责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工作。邹志荣(市供电局)为办公室主任,蔡谷(市府办)、严俊(市供电局)为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晓阳(市发改局)、林立杨(市重点办)、陈显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捷(市供电局)为办公室副主任。

三、保障措施

(一)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乐清市电网发展规划;根据乐清电网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编制2019年至2021年电网发展详细计划,力争在三年内建成投产3座220千伏变电站、7座110千伏变电站、80公里输电线路;指导全市电力需求预测工作和组织论证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核准等各环节制定相关措施保障项目落地。市供电局负责统筹落实电网项目建设资金。

(二)建立电网建设协调保障机制。市府办负责协调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职能单位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明确部门对接专员,建立对接责任人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电网建设项目对接“一站到底”责任人,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专员,形成“专人负责、时限可控、责任可究”的工作机制;加快电网项目前期、可研、核准、开工和验收等工作环节,充分发挥各管理部门作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为电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三)建立电网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电网项目的市域总规、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与市发改局、市供电局共同组织编制乐清市电网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安排、预留和保护电力设施用地、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组织协调电网建设有关站址、廊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对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和变更规划的,增开专题协调会,保证电网项目及时落地。

(四)建立电网建设政策处理协调机制。市供电局在市政府指导下负责电网工程政策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政策处理属地责任制,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政策处理责任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工作计划部署,负责本辖区内的各项政策处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按期完成政策处理任务,保证工程按期投运。

(五)建立电网建设巡察、考绩、督办机制。市重点办牵头组织电网建设进度的巡察、考绩、督办工作;建立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电网项目督查,督查指导责任单位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电网建设项目纳入“清零”等专项行动,定期通报、强化考核,共同创造电网建设的良好环境。

(六)建立日常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年初召集成员单位召开年度电网建设攻坚会议,分析电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年度电网攻坚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每季度召开电网建设办公会议,协调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报送《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简报》,明确工程项目各环节责任部门和时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电力建设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务必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中来,落实到加快电网建设的实践工作中去,把电网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直接参与,做到亲自督查,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全力抓好落实。

(二)分工协同、合力攻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优化电力建设审批流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电网建设工作,做到优先落实所址、优先解决线路通道、优先征迁土地、优先为电网建设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三)加强监督、营造氛围。要将电网建设作为市政府重点工作来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电网项目建设进度的跟踪评价和督促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加大电力项目建设重要性、电力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印发

乐政办发〔2019〕9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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