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雾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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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所、各科室,各村(居): 为了确保全镇各领域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消除我镇各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职能站所及相关科室要对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抓好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在建工程、渔业船舶、工贸企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群体性活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道路设施安全情况,加强对道路客运、危化品运输和大型货运车、校车、旅游车辆、农村面包车等车辆的安全管控,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上车 (船);加强对重点水域和渡口、渡船的检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车站、学校、商场、网吧、市场、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工贸企业等人群密集场所以及耐火等级较低的密集建筑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通道、电气线路、设施的消防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同时,还要针对冬天气候干燥的特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三)加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的排查治理,加强对存在高危工艺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的检查,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排查防冻、防凝、防滑、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方面措施落实情况,防止因冻裂、冻凝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深刻吸取2018年以来其他乡镇在建工程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湖江公路、污水管网、工业园区、公办幼儿园等建设工程,对存在垮塌危险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和事故隐患的,要强化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及其孔桩井下作业的安全检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 ,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与施工等现象。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检查,防止出现非法转包分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现象。 (五)加强渔业船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置、应急救助措施和应急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严查渔船超航区、超风级航行、超载作业等违规行为。加强渔船气象预警和渔民安全教育,提高渔船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的安全情况,继续抓好超市(商场)、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等情况的排查,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以及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的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七)加强群体性活动安全管理。对各种集会、庆典、商业促销等群众聚集活动,特别是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要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审批备案,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认真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严防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有效地组织抢险救援。对于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 (八)加强其他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加强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对 “三场所三企业 ”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油气化工管道的检查,对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的检查,排查和整治存在的消防隐患和避雷设施、外墙悬挂物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民爆、铁路、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三、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 1月下旬开始至3月中旬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派出所、交警中队、消防站、安监所、住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综治办等站所科室要及时与各线分管领导报告相关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实行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直至关闭。 四、其他事项 春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和备勤力量。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有效进行处置。
附件:湖雾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分组
湖雾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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