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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持续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较好成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的工作实际,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督促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安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出台配套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阳光政务的重要内容,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历年出台的各项制度进行集中清理,按新的工作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出台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办法(修订)的通知》等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主动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三是强化政策解读。重视对规范性文件解读,同步将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说明对外进行公布,2018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主动参加乐清市政府举办的“政策解读”大型广场行动,发放“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等宣传材料和礼品500多份,推广“乐清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提高公众知晓度。目前,粉丝数已达6000多,阅读量达2万多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把好重点,协同并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条,其中包括文件80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1条,做到了主动、及时、规范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201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公告公示、计划总结、监督抽检、部门预决算等。 (三)公开主要形式。“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查阅我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扩大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将微信等新媒体作为公开互动交流平台,方便群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信函申请和网络申请等,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我局共接受6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3件、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维持原政府信息公开结果1件,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1件。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漏补缺不够,个别信息未能第一时间进行更新,维护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个具体的相关科室、基层站所,明确责任人,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相关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再有提高。 四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对能力。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认真对待每一封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审查、及时交办、按时回复,慎重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