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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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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 结合工作实际,市经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每个科室、每个直属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采集,丰富公开载体 市经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建设,利用信息公开网站、企业QQ群、《乐清工业和信息化》刊物、经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市信息公开网站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建设,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各类信息;充分利用QQ群这个信息沟通新渠道,建立能源群、企业群、信息化群等多个工作联络群,第一时间做好信息发布和沟通;坚持编办《乐清工业和信息化》杂志,2018年共编办了2期,免费寄发给省、市相关部门及乐清市上千家企业。 (三)完善机制制度,加强约束监督 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市经信局充实完善了《乐清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乐清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建立了内外监督机制确保相关制度的落实。一是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确保以良好的工作作风抓工作落实,提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局门户网站和设置的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市经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42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420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8年,市经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公告公示、人事任免、规划计划、助企服务、化解产能过剩、新产业新动能等八大类。其中,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主动公开2个文件;新产业新动能方面,主动公开3个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受理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8年,市经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经信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市经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逐步完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采集的渠道;三是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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