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水稻硬质育秧盘补贴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提高我市农民水稻机插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决定开展2019年水稻硬质育秧盘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乐清辖区内直接从事水稻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对硬质育秧盘实施乐清市本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1元/只。 三、秧盘质量要求 (一)原料主要采用聚乙烯、聚丙烯及其混合物,并具备一定的抗碾压、抗踩踏、抗弯曲能力,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不少于3年; (二)9寸秧盘的尺寸必须符合标准:内口长度570±5㎜,内口宽度280±5㎜,内高度26㎜,秧盘周围和底部各设有加强筋,盘底设渗水孔,孔眼大小布局均匀,孔直径4㎜,盲孔率小于5%,满足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要求; (三)在每只秧盘的醒目位置上必须印制生产企业全称和生产年份。 四、经销单位条件 (一)已经登记办理《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必须齐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前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有经营农机具相关的项目。 (二)为便于管理,硬质育秧盘经销单位定点在乐清市境内。硬质育秧盘经销单位于2019年3月5日前向市农机管理总站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照和秧盘样品,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组织补贴资质认定。 五、购买流程 (一)购买者(首次育秧者除外)当年可购买享受补贴秧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其上年早稻机插所需秧盘数量的20%(每亩需秧盘数按20盘计)。 (二)购买者向市农机管理总站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出具提货单。购买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市农机管理总站不作推荐。 (三)为便于管理,由市农机管理总站统一安排提货时间,现场清点数量,由市农机管理总站、经销单位、购买者三方确认后在提货单签字,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六、其他事项 (一)经销单位需为合法经营单位,并向市农机管理总站做出书面承诺,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助,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经销单位当年销售的所有秧盘产品补助,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经销单位要把好所售秧盘质量关,所售秧盘必须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建立产销业务台账,保存用以备查; (三)秧盘运费和交通安全问题一律由购买者自负; (四)享受补贴的硬质育秧盘不可运往外地使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