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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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8年,乐清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圆满完成了综合交通建设、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等工作。为鼓舞士气,激励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乐清市交通运输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广大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此次记功为契机,继续发扬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的工作精神和作风,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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