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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3- 14 10 : 53 浏览次数: 字体:[ ]

美丽乡村全域建设    按照《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总体设计和布局,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基础、以美丽乡村精品示范创建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投入力度,健全长效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全域建设。全面提升虹桥乡野文化风情线、清江山海水乡风情线、中雁休闲文化之旅、大荆仙溪旅游环线、雁楠公路雁荡—芙蓉线等5条美丽乡村精品线,变“盆景”为“风景”。续建美丽乡村示范村7个,新增精品村20个,芙蓉镇获评省2017年度美丽乡村示范乡镇,柳市镇蟾东村、淡溪镇黄塘村、芙蓉镇后垟村、大荆镇中庄村等4个村获评省2017年度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龙西乡被评为2017年度温州市美丽乡村标杆乡镇。切实抓好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按照“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的思路,深入挖掘各地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加强古村落、特色村落保护开发,打造了黄塘、南閤等一批“传承村落文明”的美丽乡村。

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2015年12月,乐清市列入国家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试点工作以来,通过引入协商估价机制,建立房产信息联网查询机制,完善办理流程,以灵活方式,破解“价值评估难”,以多维防范,破解“不良处置难”,以创新办理,破解“农房确权率低”。鼓励金融创新,促进农房贷款扩面增量,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农房抵押贷款余额54.37亿元,受益农户21656户,位居全国首位,农房抵押贷款不良率0.98%,比试点前降低0.3个百分点,资产质量良好。至2017年底,全市26家金融机构已有15家开办农房抵押业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4年以来,按照省、市部署要求,乐清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524个村,受益农户95827户,至2017年底,全部完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建制村覆盖率达100%,接户率85%以上。获2017年度温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三批示范项目。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继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市级质量巡查小组,对施工项目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对甲供材料的质量管理,联合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院和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材料进行了多批次抽检。严格把好验收关。进一步完善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综合验收办法。聘请第三方质量巡查机构,开展日常质量巡查,有序地推进三年项目验收工作。

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    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基础上,全面完成了10个村省级试点任务、250个村温州市级试点。2017年度乐清市获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优胜县。全年共建成9座太阳能沤肥房、7座垃圾资源化处理房,购置9台机器设备,设置1105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5048个分类垃圾桶和33416个户用分类垃圾桶,购置36台电动垃圾运输车。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集中处理村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村覆盖率55%,已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建立了“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的运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走出了一条“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环境整治新路子。

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    全面落实省、温州市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部署。全年共培训3638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2246人,转移农民就业技能培训1392人,发放培训证书3638本,培训后有1375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培训后转移就业转移率98.8%。

扶贫开发工作    根据省有关要求,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工作,联合制订《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乐扶办〔2017〕5号),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低收入农户11109户,20508人。紧盯认定的低收入农户群体,分析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了解他们的帮扶需求,落实帮扶责任人,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量身定制帮扶方案。积极完善项目扶贫、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扶贫举措。确保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增长率10%以上(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人均年收入增长15%以上)。

开展金融扶贫。以扶贫小额贷款为重点,向扶贫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有能力有意愿、具备创业条件、有还款来源的低收入农户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全年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1亿元,受益农户2355户。开展项目扶贫。2017年,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的扶贫项目资金力度,全年已对100个扶贫项目补助2410万元,受益农户达9万多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根据今年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结果,及往年结对帮扶和“干部能人帮户”活动情况,调整结对帮扶方案。协助做好结对帮扶协作做好结对帮扶和革命老区慰问活动相关工作。

“农家乐”乡村旅游   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资源优势,不断拓宽旅游服务领域,扎实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全年农家乐共接待游客635.1万人,直接营业收入3.4亿元,农家乐营业收入增长率15.11%。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改造提升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农家乐改造提升和转型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局等部门主要针对食品、消防、卫生、建筑及设施、休闲游乐项目等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开展农家乐星级评定,今年组织相关部门对12家申报农家乐开展星级评定,经严格审核,4家农家乐通过审核。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22家星级农家乐。成功举办2017年农家乐美食展销暨农副产品博览会。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在《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16〕16号)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了消除薄弱村“十条意见”,市财政安排项目资金投入2000万元,新增用地指标100亩,扶持薄弱村转化。建立项目清单,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可实施、要素有保障、回报达预期”原则,探索“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发展路子,制订“一村一策”消除方案,做好项目谋划工作。全市74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完成100%转化,实现全市911个行政村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提前两年完成任务。

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选派、督查工作    做好第十批村第一书记(农村指导员)的选派、监督工作,从温州、乐清市直单位抽调了60名优秀机关干部派驻到“帮带村”“扶贫重点村”任第一书记(农指员),并认领问题,帮助所派驻村解决困难。

“信联信惠农贷”行动计划试点    稳步有序推进“信联信惠农贷”行动计划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联信惠农贷考核办法,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8.5亿元,受益农户4454户,缴存风险保障金1424万元。

“廉政文化进农村”创建活动  市农办联合市纪委对乐清市第六批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进行了考核评选,新命名北白象镇西刘宅村等5个村为“温州市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命名虹桥镇邬家桥村等12个村为“乐清市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进一步加大了廉政文化进农村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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