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与常委会日常工作
|
人事任免 根据法律规定,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5人次。其中任免人大工作机构人员50人次,决定任免人民政府人员29人次,任免监察委员会人员6人次,任免人民法院人员65人次,任免人民检察院人员5人次。 代表工作 全面落实市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现民生实事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的历史转变。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工作制度,推动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进一步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确保硬件设施到位、制度内容完善、日常运作正常,实现人大代表进站全覆盖。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制度,全年共培训代表800多人次。组织代表参加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重要活动,畅通代表知情督政渠道。组织代表开展“剿灭劣V类水,人大代表在行动”、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等主题活动,联合乐清日报社、乐清电视台推出“代表在现场”专栏,充分发挥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作用。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共评选出优秀履职代表20名、优秀建议10件,评选结果将作为代表换届推荐连任的重要依据。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加强对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指导,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考绩,提高代表建议的“问题解决率”。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收到的352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7件,占55.97%。强化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规范乡镇(街道)人代会召开和日常工作开展,力抓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全年下乡调研17次。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小组活动100余次。全年共3次召开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年初布置工作,年中听取上半年工作汇报及下半年工作打算,年末听取当年工作汇报及明年工作思路。 信访工作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人大机关合力办访机制,通过跟踪督办和加强部门协同,突出信访办理实效。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接待来访320人次,一批反映合理的信访诉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理论研究与宣传工作 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以及“人民听证”的研究宣传,参与上级人大、重要学术机构等组织的研讨、调研活动。推出“五个一”宣传载体(即乐清人大网站、“代表在现场”乐清日报专栏、“代表在现场”乐清电视台专题、《乐清人大》杂志、“人大清和学堂”),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实现人大宣传“报纸有版、杂志有文、电视有形、网络有言、学堂有声”的目标,为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及时向上级人大及有关新闻媒体报送信息,扩大对外宣传。开展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交流,全年共接待外来考察人员25批265人次。密切与乡镇(街道)人大的工作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