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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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乐清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被评为2017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在温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位列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第一名。市政府法制办受省政府法制办委托,代拟《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草案),获得省政府法制办高度肯定。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11.6%,低于温州平均败诉率和省平均败诉率;市政府应对温州市政府复议案件5件,审结6件(包括之前受理的案件),全部维持,无省政府复议案件,应对国务院复议案件3件,审结3件,全部维持,撤变率为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33件(包括2016年转结的),全部胜诉,败诉率为零。 政府职能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和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已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乐清平台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266项,实现网上审批事项638项,占50.4%。组织编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在华数云电视平台开设“最多跑一次”专栏,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意见》,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为手段,全面推行无偿代办制、承诺备案制、模拟审批制等机制。进一步推动重心下移、减少审批层级,依法依规下放一批市级审批权限。推行机器换人,通过“机器换人”来实现减员增效、提速便民。已布置终端机66台,实现社保、地税等六大类事项查询功能以及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五大类证明打印功能。加快建设“信用温州”。实现乐清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技术对接。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在全国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66个县级市中,乐清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第一。 规范性文件管理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培训,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会议,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共110人参加了培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发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其中24件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报备,补报备1件。严格执行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全年收到7个部门共15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已审查登记。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结合“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及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其中拟废止的47件,已明令废止的17件,已失效的44件,拟保留的341件。 行政决策机制 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全年收到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4件,其中已执行公众参与的有4件,已执行专家论证的有3件,已执行风险评估的有1件,已执行合法性审查的有4件,已执行集体讨论的有4件。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内已录入59个单位法律顾问的详细情况以及工作记录;市政府及其主要部门、乡镇(街道)设立政府法律顾问比例达100%;全面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确定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13名、外聘律师12名,组成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机制,制定了《乐清市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表》,全年共审查行政合同5件,重大合同备案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20余条。全年全市没有一件因政府合同争议而引发的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监管 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市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087台,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记录仪配备率100%。督促落实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工作要求,全市各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接入浙江省行政处罚网上办案系统。完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15个单位的20名法制科业务骨干,组成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对有行政执法案卷的4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94个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并向各行政执法单位反馈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共审查全市251个行政执法主体,其中确认法定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派出机构179个,授权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派出机构26个,受委托行政执法单位46个,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予以了公告。 行政权力监督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监察委开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专项整治活动。3月下旬至12月底,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14个单位(站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落实“首办责任制”,事权单位及时答复来电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网上公布事项办理方式和结果。全市共受理群众来电事项85738件,其中当场解答、自办71905件,交办、转办13833件,按期反馈率100%,办结率100%,信访部门满意率99.82%,责任单位满意率99.57%;共受理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中心交办件2034件、温州网络问政平台交办件356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下发《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办法(修订)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公文公开属性的甄别原则、具体审核程序等,全面推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深化财政资金审计,强化政府投资审计,完成工程结算审计20个,净核减820多万元,核减率6.7%。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审计领导干部9人,审计22个单位25名领导干部离任交接、115个单位计139名领导干部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率100%。全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2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8亿元,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224个,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4件,相关单位18人被处理处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深化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探索建立专家顾问机制,会同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开展了“剿灭劣V类水”、交警执法、网络订餐监管、保健品监管等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下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书》4份,刊发行政执法监督简报2期,向市领导专题报告1期。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全市14家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政府法制办增挂乐清市行政复议局牌子。专人跟踪应复应诉案件,应对温州市政府复议案件5件,审结6件(包括之前受理的案件),全部维持;应对国务院复议案件3件,审结3件,全部维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33件(包括上年转结的),败诉1件,败诉率3.03%。依法公正审理复议案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复议听证力度,推行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和行政复议陪议工作。2017年,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98件,受理182件,审结143件(包括之前受理的案件),其中,维持56件,驳回申请11件,调解和解53件,撤销17件,责令履行2件,确认违法4件,调解和解率37.1%;行政复议听证率92.3%;陪议复议案件35件,参与陪议35人次。推进依法治访,深化每周“三查一会一通报”制度,前移预警关口,提升信访事项规范办理水平,全年共办理复查申请134件,维持1件,撤销22件,撤回申请1件,不予受理72件,发出补正27件,正在办理11件;信访人申请温州复核13件,其中不予受理12件(复查、复核均为不予受理),正在办理1件(复查维持)。 法治培训 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1次,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1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培训1次,共培训人员285人次。组织全市21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浙江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67名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乐清市乡镇(街道)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动员全市各单位参加温州“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活动,市政府法制办“以案释法”作品获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