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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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2月15日—19日在市行政管理中心会议中心举行。乐清市党、政、军领导到会祝贺,并在主席台就座。历届乐清市(县)政协主席、第十二届市政协副主席、在乐的温州市政协常委、副县长级领导及部分老同志代表等应邀列席会议,并就座主席台。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协第十二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第十二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还列席了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会议期间,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建言献策。大会共收到发言材料26篇,内容涉及乐清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会议期间,共收到以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272件,经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予以立案263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了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名单。经过选举,潘云夫当选为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主席;徐扬、陈亦殊、赵思平、万昌春、章海根、林月和当选为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副主席;卢品才当选为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秘书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大会决议、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其他事项。闭幕会上,中共乐清市委书记林亦俊作了重要讲话。 市政协十二届三十次常委会议 1月13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及日程、政协第十二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二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及界别设置的决定,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以及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议政协第十二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协商决定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委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会议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与会常委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常委会议 4月7日举行。市委书记林亦俊到会,寄语政协委员要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顺应人民的意愿,用优势参政,用专长服务,用奉献立业,充分发挥贡献智慧和凝聚力量的作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机构设置的决定》,审议通过《政协乐清市委员会2017年工作要点》,通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分工情况,通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领导联系常委和常委联系委员方案,通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领导和委办联系界别方案,通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委员联络组设置及负责人名单,通报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领导和委办联系委员联络组方案,通过了各委办主任、副主任的任职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 7月3日举行。会议审议了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关于“创新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若干规定》。会议通报《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关于界别活动组委员联络组开展活动的实施办法》。通过了陈旭洋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委员工委副主任的任职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常委会议 9月26日举行。会议审议了市政协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组《关于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专项集体民主监督报告》,审议了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关于我市污水管网运维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我市地名文化的调查报告》《关于乐商回归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常委会议 12月22日举行。会议听取市委办关于党委系统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和市府办关于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会议开展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乐清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郑红红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社法民宗委主任、叶首政同志任政协乐清市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副主任的任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