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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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735件、办结27552件,同比分别上升8.8%和9.7%,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381.6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温州法院前列。 刑事案件审判 审结刑事案件1895件,判处罪犯253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0人,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701人。审结涉黑涉毒、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713件,审结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24件46人,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6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人。审结微信抢红包、“虚假网络理财”等涉众型新型网络犯罪案件15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1件,反映当前农村职务犯罪新特点的信息被最高法院简报刊发。重视发挥律师作用,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国试点工作,对普通程序案件和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简易程序案件,做到100%通知法援律师出庭辩护。严防冤假错案,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1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民商事案件审判 审结民商事案件13829件,同比上升10.7%。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民商事可调撤率80.3%,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63.1%。推行示范性诉讼,稳妥处置村民承包地征收补偿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雁荡小镇”“润景华庭”等楼盘商品房买卖案件274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涉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及消费者权益等案件705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48件。全面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审结侵害“正泰”“德力西”等驰名商标案件49件,有效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审结金融借款案件1073件、民间借贷案件5266件,涉案标的额42.8亿元。倡导诚信诉讼,依法规制民间高利借贷,对作虚假陈述、提供伪证的60名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畅通“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受理各类破产案件34件,审结20件。在市委领导下,府院联动,促成巨能乐斯药业破产重整成功,促使“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提早落户乐清,填补了本市生物制药科技领域的空白。 行政案件审判 审结行政案件239件,同比上升41.4%,依法判决行政机关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案件28件。全面推进“裁执分离”工作,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630件,准予强制执行587件,其中,审查环保类行政非诉案件264件,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市政府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通过协商等方式妥善解决好行政相对人的实际诉求,促使其主动撤回起诉85件,调撤率40.1%。 案件执行工作 执结案件10870件,同比上升16.6%,实际执行率65.6%、执行标的到位率64.2%,同比分别提升34和20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25.7亿元。推动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法院执行难誓师大会,开展10期“猎赖”系列活动,打响乐清法院执行工作品牌,以真金白银的实际兑现,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全面推行执行“三告知一上门”机制,依托执行办案网络平台,实现在线全程监控,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问题。健全涉特殊主体执行联动机制,全省首创将案件履行情况纳入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促使135名特殊主体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严格落实综治“一票否决”机制,在人大、政协、村双委换届选举之际,累计审查候选人失信、犯罪记录2.4万余人次。加大对逃避规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的惩戒力度,共罚款17人、司法拘留1694人次,违法制裁率16.2%。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共移送公安立案31件36人,受理拒执罪自诉立案1件,通过拒执打击执行到位1058万元。将7610条失信信息导入征信系统,及时屏蔽和撤销2399条已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信息,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司法便民工作 全面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引领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做到群众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法院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托信息技术,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乡镇(街道)设立服务站点,将司法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加快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率先建成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服务专区和律师服务专区并投入使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诉调衔接机制,累计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2005件,诉前化解率14.8%。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4.7万元,发放救助金96万元。 健全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共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17186份,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39次,发送信息提醒6.5万余条。坚持公开透明的司法网络拍卖,成交各类拍品462件,共计金额21.6亿元,同比增加近10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500余万元。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审执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 司法改革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成法官员额、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遴选两批员额法官70名,招录首批司法雇员60名。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执行团队63个,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占比超过70%,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34.6%,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共办结案件8265件,同比上升50.5%。出台和修订完善民间借贷等8种类案裁判标准指引,进一步统一全院裁判标准。完善网上办案系统,实行案件流程监管,推动管理监督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切实解决司改之后案件质量监管问题,铸牢规范审判权的“数据铁笼”。 积极深化庭审中心改革。大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圆满完成“三项规程”全国试点工作,在刑事案件中共有包括警察在内的76名证人出庭作证,同比上升75%。先行先试远程视频作证,在一涉众型诈骗案件中,通过QQ视频推选被害人代表参与庭前会议和法庭审理。全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市人民法院召开,警察出庭作证的改革成果先后亮相中央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和全省现场会,引起积极反响。“乐清经验”已成为打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浙江样板”的典型。 继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出台审理家事案件裁判流程指引,建立离婚冷静期、心理干预、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离婚证明等制度,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1543件,调解撤诉835件,调撤率55.1%。建成家事调解中心,“李西琴工作室”驻院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从严判处涉家暴故意伤害犯罪,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有效保护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妇联开设“爱家学堂”,深入村居学校宣传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全社会重视家庭、家教和家风。 社会管理机制创新 将平安护航十九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加强涉诉维稳安保工作,部署开展“执行案件院长大接访”活动9期,化解涉诉信访案件42件,对3名无理缠访闹访者依法判处刑罚。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创建全国首个虚假诉讼名单库,实现与征信系统对接,助力本市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发布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发送司法建议31份,促进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