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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小学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19-1781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教学〔2019〕4号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15 10:08:07
  • 有效性:
  • 有效

各学区,各相关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浙教基﹝2014﹞114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创建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乐教﹝2019﹞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校区校园文化建设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学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 3 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全市33个小学校区,由检查组逐个进行核查。

第一组(11所):仙溪镇二小卓屿校区,清江镇一小上埠头校区、北塘校区,芙蓉镇二小筋竹校区,城东一小云岭校区、新下塘校区、土墩塘校区,城东二小坝头校区、五一校区,石帆二小霞雪校区、河淇校区。

第二组(11所):白石小学东浃校区、密川校区、坭岙校区,北白象镇六小水潭校区,北白象镇七小白鹭屿校区、高岙校区,北白象镇八小乐东校区,柳市镇四小陈薛尚校区,城南一小龙凤桥校区,盐盆小学上三岙校区,乐成二小潘湖校区。

第三组(11所):虹桥镇一小单板桥校区、钱家垟校区,虹桥镇五小龙泽校区、小乌石校区、大乌石校区,蒲岐镇一小娄岙校区,南岳镇小学大崧校区、后塘校区、里岙校区,淡溪镇一小溪北校区、龙川校区。

三、检查内容

(一)总体环境

1.校园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墙面、地面整洁,基本无污痕;设施设备整洁完好,无明显破损;无乱堆放物品、乱停车现象。

2.校园绿化布局合理,有日常维护保养。

(二)学生教室

1.做好日常保洁工作,保持教室干净整齐。

2.教室门口可悬挂特色班牌,体现班级的特色与追求。

3.教室相关墙面成为学生展示自我的活跃开放平台,可张贴学生书画,展示学生优秀作业和各类学习信息。

4.教室后墙开设主题文化园地,可每月定一个主题进行设计展示,及时反映一个班级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5.课桌整洁,不乱堆放书籍及杂物,营造清新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教师办公室

1.布置合理,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以安静素雅为基调,门口可以统一设置有特色的门牌,展现办公室整体风貌。

(四)宣传氛围

1.校内有校训、办学理念、办学目标等上墙展示。

2.校内设置有宣传橱窗,内容要包括学校介绍、办学特色、学校荣誉、特色教育、师生风采等,应经常进行更新。

3.校门口、校内显著位置、教室、功能室等张贴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

4.校内显著位置有《中小学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

(五)走廊过道

布置有各类主题内容的文化宣传,以学生作品上墙为主,要突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教育性。

(六)学生食堂

1.餐厅整洁、无浪费现象。

2.有关于爱惜粮食、健康饮食、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提示标牌。

四、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一听(听学校建设汇报)、二看(看学校环境)、三反馈(汇总反馈检查情况)的形式进行。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汇总本组检查情况,于2019 年3月25日前将检查报告上交市教育局学生科。

 

附件:乐清市学校校区文化建设要求指标乐教学(2019)4号关于开展小学校区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docx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教学〔2019〕4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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