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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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化补助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5〕9号),全年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0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60.0万元、省财政投入100.2万元、乐清市级财政投入242.6万元,受益农户242户。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的工作要求,共完成报废农业机械133台,更新8台,拨付中央报废补贴资金4.2万元、省级报废补贴资金29.35万元。 农机装备投入 全年推广农机具370台(其中播种机械1台、茶叶加工机械25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1台、施肥机械1台、干燥机械33台、耕地机械143台、碾米机械4台、清选机械2台、谷物收获机械34台、拖拉机7台、育苗机械设备10台、栽植机械75台、植保机械4台、农机新产品30台),推广硬质育秧盘13.2万只。至201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为25.1万千瓦。 农机作业水平提升 首次引进山地单轨运输机2台共474米,作业量9吨/公里,填补温州地区山地机械运输空白;首次引进油菜播种机,作业面积330亩,填补市油菜机械种植空白;引进3台植保无人机,无人机保有量7台,居温州之首,作业面积7300亩。全年机耕总面积42.2万亩,机收总面积29.2万亩(其中油菜机收面积4050亩),水稻机械栽植面积12.36万亩,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1.46%,居温州前列。 农机社会化服务 2017年,扶持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建成农业“机器换人”示范乡镇1个(虹桥镇)和示范基地2个(乐清市鸿发农机专业合作社、乐清市绿农水稻专业合作社),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1个(乐清市乐虹水稻专业合作社),建成智慧农机装备应用基地1个(乐清市焦点水稻专业合作社),建成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个(乐清市乐虹水稻专业合作社、乐清市亿汇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同时争取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落实2个粮食烘干中心、1个大米加工中心和1个智能育秧中心承建单位,积极探索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模式,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安农机”示范创建 17年,乐清市获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建设,乐清市鸿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乐清市勤丰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创建验收。 免费实地检验 2017年,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服务列入《乐清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第二批)后,市农机管理总站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定农业机械驾驶员协会等三家单位作为承接单位,签订了购买合同,率先对全市范围内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插秧机等机具施行“购买服务,入户检验,上门服务”的农机检验新形式,开辟了一条崭新的农机检验新路径,吸引了宁波、台州、衢州等农机单位来乐考察。全年共检验农业机械884台(其中联合收割机177台、插秧机356台、烘干机232台、纯农田作业拖拉机119台),并建立了检验机具档案。 安全监理 17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78次,出动执法人员820人次,上路检查拖拉机1635台,查得各类违法行为256例;严把外省籍拖拉机登记备案关,建立“申请—初核—复核—拓印—登记”为主要内容的登记工作机制,外派2批共7人次赴江西、江苏等地实地核查档案信息,确保信息的准备无误,全年共排查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员信息206例;登记备案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66份,同比下降75.6%;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农机维修网点等32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安全隐患12个,作出农机行政处罚2例。全年举办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2期,核发拖拉机驾驶证28本;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36台,拖拉机转移、补换、变更登记96台,拖拉机驾驶证审验、补换226本;注销登记拖拉机810台,拖拉机驾驶证379本,联合收割机驾驶员40本;核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档案信息1577份;完成上道路拖拉机检验任务634台,检验率达90%。全年共发生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7起,造成1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200元,各项数据严格控制在温州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