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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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 2017年,与农户签订早稻粮食订单合同1042份,订单粮食数量21175吨。全市完成早稻粮食入库22216吨,其中订单内粮食22205吨,完成订单计划104.9%,完成订单合同份数1042份,合同履约率100%。与农户签订晚稻粮食订单合同167份,订单粮食数量2636吨。全市完成晚稻订单粮食入库1994吨,完成计划的75.6%,完成订单合同份数120份,合同履约率71.8%。 粮食储备 坚持“布局合理、科学管理、吞吐灵活、调控有力”原则,落实省定储备规模,调整储备品种结构,丰富储备品种。全市粮食仓储“一符四无”实绩达100%,仓储千分制考核平均分974分,没有发生仓储事故。组织实施储备粮油质量和储藏品质监管。一年两次检验全市储备粮油质量,健全储备粮油出入库检验制度,每批粮食的入库和出库都经过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和本级检测机构的检验,确保储备粮油的储备质量。加强储备粮出库管理,根据省粮食局要求,所有出库储备粮增加卫生检验项目,确保市口粮市场粮食质量卫生安全。 粮食交易 市粮食部门发挥市场监督和管理职能,完善粮食市场交易信息和交易价格监测,建立经营户购销数据台账,做到粮情监测和价格周报,分析粮情,掌握市场动态,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市场粮油行情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开展粮食网上交易,借助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市储备粮轮换全部通过网上竞价交易。2017年,市粮食批发市场全年交易量17.06万吨,成交金额6.85亿余元。 粮源基地 开展粮食供需情况调查,掌握粮食供需情况。强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骨干企业与主产区粮食企业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保持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温州虹丰集团继续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优势,实现粮食生产“走出去”,在黑龙江省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20万亩,在安徽省建立优质粮食生产基地2万亩,扩大了粮食生产空间,为乐清市提供了充足的粮源,在市粮食安全供给、平抑粮价上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粮食产业 强化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成立局考核小组,对9家粮食企业开展了2016年度粮食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着重对经济效益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非资产性管理指标、政府指令性指标四项内容进行分类评分。协助温州市粮食局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农村)工程,建立放心粮油店的考核评价标准和检查办法,提升全市26家放心粮油店形象和品质,科学合理布局新增放心粮油店,使该项工作走在温州全市前列。鼓励民营粮食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引导,使全市4家温州市级骨干企业、1家配送中心更具有影响力。做好市地方储备粮第二中心库项目和柳二仓拆建项目督查工作,两个项目土建主体工程均已完成,乐清市柳市二仓拆建工程室外工程正施工中。 国有资产监管 继续协助企业做好企业闲置资产的整合盘活和处置工作。按照《乐清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各项资产的处置、投资、担保等行为。规范企业国有房产租赁行为,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房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关于调整国有企业房产租赁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执行。监督企业国有房产租赁备案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发挥资产效益,实现企业减亏增盈。继续指导、协助所属企业做好土地、房产申报登记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产权登记工作。粮食市场等企业多宗土地正在登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