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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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温州乐清湾海事处共受理水上交通事故6件,其中一般等级及以上事故3起,小事故3起,死亡3人,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395.5万元,“四项指标”两升一平一降,辖区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通航管理 全年累计巡航海区53艘次、港区530艘次,内河98艘次,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32.5%、117.8%和217.8%;巡航时间2183.56小时;累计巡航里程16548海里,出动执法人员1801人次,辖区通航环境和秩序良好。以“两船”专项治理活动为主线,以“渣土运输船”“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入厦船舶专项安全监管”“打击成品油走私‘春剑’”等多个专项行动为契机,配合“安全生产月”“平安护航十九大”等重点时段,集中精干力量投入现场监管。以日常巡航巡查为基础,辅助网格化电子巡航,实行“5+2”“白+黑”不间断弹性执法工作制,配合温州市、乐清市政府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活动,持续开展夜间24小时驻点值守,查处10艘涉嫌走私船舶,查获柴油1000余吨,有力打击船舶走私嚣张气焰。2017年,与相邻海事处、公安、边防、海警、港航、海洋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6次,检查各类船舶1200余艘次,立案违法案件218起,处罚金额197.84万元,扣押违法船舶12艘。开展水上交通事故调查,联合公安侦破了“黄华4·9水上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成功追究肇事船员刑事责任。 辖区水工管理 2017年,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项目8个,乐清湾海事处持续对重大水工项目建立大桥监管站的方式,对乐清湾跨海大桥二桥、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七都北汊大桥等重点项目,制定水工监管计划,施工前召开安全管理协调会,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开展宣贯培训,加强对水工作业的船舶现场监管,加大对未经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和不合格船舶参与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走访、约谈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解决发现的安全隐患。5月,成功保障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中塔钢沉井拖带施工作业顺利开展,实施水上交通管制50小时,确保钢沉井顺利拖带和定位系固安全。 应急保障 按照《温州海事局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须知》的规定,做好应急待命工作,安排执法人员和艇员24小时待命,做到能随时出艇抢险救助。2017年,共接警14起,参与搜救行动14次,遇险人员120人,获救遇险人员114人,人命救助成功率95%。组织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多次联合辖区瓯江搜救志愿者船舶开展综合消防、救生演习,提升水上搜救志愿者应急应变能力,强化搜救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联合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七都北叉大桥等施工作业单位开展船舶撤离、人员落水、防台应急演练,有效提高防台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施工作业单位防汛防台安全责任意识。 航运公司管理 乐清湾海事处管辖区域共有各类航运企业13家(体系公司6家、非体系公司7家),其中油运公司4家。每季度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航运公司进行走访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年共走访39家次,发现问题77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促使航运企业加强企业源头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船舶管理 加强船舶签证管理。2017年,辖区电子签证注册船舶75艘,注册率达100%;办理海船进出港报告19869艘次,其中海船电子报告18204艘次,电子有效办理率100%。开展客渡船现场检查1174艘次,现场检查率98.82%。口岸查验实行即办制,共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52艘次。加强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全年辖区沿海船舶单船到港1365艘次,安检海船178艘次,单船到港检查率10.62%;检查河船22艘次,单船到港检查率48%。滞留海船船舶9艘次,开展船舶检验质量监督检查29艘次,检查率18.47%;发现有船检缺陷的船舶6艘次,船舶检验质量缺陷发现率20.69%,辖区船舶安全状况有所提高。加强对客渡船及渡口的管理。辖区现有客渡运航线8条,客运船舶2艘,渡口11个,渡船10艘。结合辖区客渡船分布及渡口旅客实际情况,不定期走访港航、乡镇(街道)、渡口办。完善客渡船“一船一档”档案建设,及时调整“一对一”安全监管和服务人员,设立监管A、B岗制度。 季节性管理 部署“七节”等重大节假日和“三月初十”白石会市、端午节民间划龙舟等民间活动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检查辖区客渡船,保证节假日前100%完成参与营运客渡船的安检和复查,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重点时段客渡运码头“站高峰”,在节日期间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巡查辖区重要客渡运码头,确保辖区客渡运安全;加强对主要水域的巡航力度,出色做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待命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充分肯定。 防台工作 根据《乐清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承担乐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按照乐清市政府、温州海事局防台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早准备、早排查、早落实的原则,持续做好各项防台工作。修编《乐清市水上防台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及沿海乡镇的职责,有效提升水上防台综合效力;履行防台分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在防台主汛期来临前,积极推动市政府召集市港航管理局、经信局、公安局及沿海各乡镇等水上防台成员单位参加乐清市水上防台会议,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防台责任;未雨绸缪,全面摸清防台盘面。在台风季来临之前,对辖区防台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到底子清、摸得透。在2017年防台工作中,温州瓯江北口大桥4艘大型无动力施工船均在规定时间撤离至安全水域避风,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船厂扣押的38艘非法油品运输船舶,充分利用船厂现有场地,分类采取处置措施,成功防御台风影响。辖区防抗台风工作连续11年实现“零沉船、零死亡”。 危防监管 全面推进辖区码头溢油应急预案建设,辖区所有500吨级以上码头全部完成溢油应急预案编制和报备。全面实施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辖区船舶清污协议签订1068艘次,签订率96.5%。指导辖区二级清污单位(海远清污企业)制定和运行内部规章制度,指导组织应急演习3次,现场应急清污3次,建立乐清湾港区包括浙能乐清电厂、乐清港务码头、二级清污企业在内的港区防污染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准备能力。为9月20日成功消除“奥东268”轮(船上约300吨油品)涉嫌走私油船搁浅引发的重大溢油风险提供保障。 实现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审批零差错,辖区油船检查率55.4%,散装化学品船检查率60.6%,液化气船检查率61.5%,易流态固体散装货物检查率44.4%,载运B类固体散装货物31.4%,防污染一般性检查率24.6%,生活垃圾接收作业检查率25.4%,供受油作业检查率55.6%,处理涉危案件2起,涉污案件5起,开展集装箱开箱检查4箱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