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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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全市8个省、市、县控制监测站位监测结果:Ⅱ类水的监测站位4个(淡溪水库南、淡溪水库北、大荆溪、方江屿),占总站位数的50.0%;Ⅳ类水的监测站位1个(蒲岐),占总站位数的12.5%;Ⅴ类水的监测站位3个(公利闸、七里港、北白象),占总站位数的37.5%,达标率为50.0%。 饮用水源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淡溪水库)南、北监测点位全年12次监测结果均达标。该水源地水质优良,为Ⅱ类水质,能满足饮用水环境功能要求,达到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要求。白石水库、钟前水库、十八玍水库、福溪水库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经监测总体情况良好,能满足饮用水环境功能要求。 平原河网 大荆水系、清江水系、虹桥水系、乐琯运河等4条水系共布设6个点位,每两个月监测一次,逢单月采样监测,监测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等21个项目。监测结果(见图1—1至1—3) 显示,东北部河流水质优良,大荆溪、方江屿等站位水质为Ⅱ类,均满足功能区要求;蒲岐站位水质为Ⅳ类,公利闸、七里港、北白象等站位水质均为Ⅴ类,未能满足功能区要求。地表水质量总体水平比上年度有所提高,主要污染物因子为氨氮、总磷,呈有机污染型为主。 乐清湾入海河流 大荆溪、清江等2条入海河流各设1个点位,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总磷、氨氮、铜、锌、铅、镉,砷、汞、镍、六价铬、总铬等24个指标。监测结果(见图1—1至图1—3)表明,大荆点位和清江点位水质监测项目均达到或者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河流交接断面 2017年,交界断面每月水质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总磷、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CODCr。2017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交接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50.0%,与2016年持平。 饮用水源保护 继续开通水源地短信提醒功能,完善标志牌增设建设和保护区隔离网建设。修编了《乐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月对淡溪水库开展1次以上例行巡查,巡查范围是淡溪水库全部保护区范围。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污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83397万元,占年度投资任务的193%。本年累计新建污水管道1223km,其中二级管网106km,三级管网1117km。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年均污水处理量达到9.26万吨/日,乐清市虹桥污水处理厂年均污水处理量达到3.56万吨/日,大荆污水处理厂年均污水处理量达到0.18万吨/日,三个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达到12.99万吨/日,比上年新增污水处理量2.82万吨/日,提高了27.72%。 重污染行业整治 2017年,全市全面完成电镀“回头看”检查,结果表明,重污染行业淘汰关停彻底,没有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完成金属表面处理(酸洗、磷化等)、线路板2大重污染行业整治原地规范企业整治,确定一个集聚区和园区,其中芙蓉钻头酸洗集聚区酸洗车间已经投入生产,环保产业园区(二期)企业已完成整合、厂房建设工作正在开展中。 环境监管 围绕“五水共治”劣V类水剿灭战,开展“铁拳”系列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等,严厉打击环境犯罪工作,取缔非法窝点,从严从重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取缔涉水非法窝点39家,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76件,移送公安环境犯罪2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