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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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350个,净增人数3938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51.46%。年末有3493个单位89103名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额稳步增长,全年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1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4.58%,同比增长5.75%,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43.34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9.25亿元,同比增长33.09%;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9.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8.94%,同比下降0.9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43.01亿元,贷款逾期率为万分之1.74。收支相抵后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0.7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4.06%,同比增长35.51%。年末累计有2.36亿元的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廉租住房补贴和建设。 2017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以下简称乐清分中心)继续保持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和省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等称号。 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通过主任做客广播电台、送服务进企业和走乡镇(街道)等方式,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结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宣传月,通过乐清分中心和受托银行的宣传平台及广播、纸媒、网络、户外广告、宣传展板等途径开展多形式宣传,深入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六进”活动,营造扩面建制的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健全“总量平衡”措施,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受惠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已建制未全员建立的非公有制单位继续实施“总量平衡”措施;对办理人员减少时封存(销户)业务的非公有制单位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实行审核;对拟开户建缴或已开户增加建缴人员的非公有制单位实行“面谈”制度。专门设立科(所)长咨询岗,由科(所)长亲自接待,向广大非公企业及其缴存职工解疑答惑。继续坚持“执法维权”工作原则,开展行政执法促建制工作,对四类重点对象(民营学校和医疗机构;农业、商贸、流通、工业企业有反映投诉的;已上市企业;经教育不改实行“总量平衡”措施的非公经济组织)进行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立案10个单位,6个单位整改到位,育才中学已上报市中心进行行政处罚,市中心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 加强业务管控。规范缴存、提取、贷款管理,确保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做好年度结息对账、月缴存额调整和单位验审等工作,落实“控高保低”政策。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甄别材料真假能力,强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查,防控骗提骗贷行为的发生。细化重要抵押物管理工作,抓好重要抵押物的登记、归档、入库制度的落实。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管理,防范贷款抵押风险,严格落实在贷抵押物预告转他项抵押。规范资金运作。时刻关注乐清分中心资金压力和流动性风险,提高资金预算和决策分析能力;加强业务和资金管理,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迈进,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的存储、划转、使用,按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有序使用运作。深化催缴行动。强化归集,针对年初小额托收到位率不高的问题,对欠缴单位进行分类,欠缴期数少的单位由专人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进行催缴,欠缴期数较多的单位,通过与市场监管、法院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分析单位经营情况,对单位已停业的情况,上门进行确认,集体研究后处理,已处理14家单位。小额托收到位率由98%提升到99.5%。加大逾期催收。做好重点逾期贷款户的处置工作,努力降低贷款逾期率。成立专门催收小组,通过上门现场调查,协调法院执行部门,要求加强执行力度等举措,定期、专人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推进阳光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理财水平,提高资金效益。开展乐清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竞争性存放,完成了2.18亿元的增值收益存款中的贷款风险准备金竞争性存放,同时将竞争性存放与实际业务相结合,推进了贷款逾期处理和“公转商”贷款工作。力推“公转商”解压资金。自6月1日起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申请,通过督促银行增设“公转商”业务服务网点,动员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台优惠措施等方式,动员职工办理“公转商”业务。为调动银行办理“公转商”业务的积极性,将银行办理“公转商”业务量作为参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竞争性存放的重要考核指标。2017年,已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375笔,贷款金额2.3亿元。 住房公积金服务优化工程 全面梳理“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事项,实现4大主项30项子项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其中3大主项15项子项开通了网厅办理,改革工作与市中心同步实施。推进服务下沉,柳市管理所可办理所有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升级。同时,审批权限下放一线窗口(站所),干部直接在窗口后台“坐班”,及时审批窗口受理的各类业务件,提高了审批效率。助推便民增效举措,避免缴存单位和群众“来回跑”,取消住房公积金单位全员建缴认定制度。针对单位在办理封存业务时,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予以面谈教育。至年底,清理取消了包括职工因无房申请租房提取规定的“租赁产权证租房备案登记、租房合同和租金收据”,取消了“机关事业单位不得执行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4项办事审批事项。不断创新模式,帮扶企业上市,加大送政策和服务力度。针对合兴集团有限公司上市涉及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乐清分中心严格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2017〕17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企业申请,职代会或工会通过后,可以在5%—12%实施两个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执行,同时业务管理科派专人负责做好上门宣传缴存服务工作。加强办事窗口规范化建设,落实“三连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服务承诺、上门服务、即办制等便民制度,倡导标准化服务,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环境,提高了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