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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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全市有小学105所(含九、十二年一贯),在校学生104897人,6—11周岁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99.99%,在校生巩固率、升初中比例均为100%;初中62所(含九、十二年一贯),在校学生41575人,12—14周岁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99.72%,在校生巩固率99.99%。 小班化教育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小班化教学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政策倾斜、培训学习、专题调研督查、项目推进、专项评比等措施全面深化小班化教育实验工作。 新优质学校创建 出台《乐清市新优质重点项目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在首批15所“新优质学校”的基础上,继续筛选第二批“新优质学校”创建对象,召开“新优质学校”创建专题推进会,成立新优质学校联盟,开展“新优质学校”行动研究项目启动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对象学校结合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行动研究项目,选定1—2项作为“新优质学校”培育的突破口和发力点。成立专家指导组,对各培育对象学校的项目和发展规划做进一步指导,着力打造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 “阳光招生” 完善招生政策,分层分类调研统筹和调整施教区,妥善解决入学难问题;整治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加强对违规办学重点学校的检查,强化追查问责,对存在违规办学招生等行为的学校进行通报、核减招生计划等惩罚,促进教育公平。 特殊教育 出台《关于推进特殊教育卫星班实验的实施方案》《乐清市特殊教育卫星班管理暂行办法》《乐清市融合教育教师年度目标考核方案》,加强卫星班实验的顶层设计;推进资源教室规范化建设、使用工作,立足资源教室,服务随读学生、随读教师、随读家长和普通学生。 学困生教育 继续做好四、五、七、八年级综合质量监测工作,重点关注全科合格率和后20%学生的学业提高转化工作,继续通过监测、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学科反馈等,以评价促进教学常规常理和课堂教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