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多家单位及个人获温州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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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丽娟 通讯员 叶金涛 金龙生)3月14日,温州市召开的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工作推进会上,乐清多家单位及个人受表彰。 其中,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翁垟所获消费维权先进单位;乐清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胡佳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翁垟所陈克获消费维权先进个人;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消费维权监督站获优秀消费维权站(点);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委消费维权服务站获“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霍邱县驻乐清市流动人口党支部陈孝明获“最美消费维权义工”。 近年来,乐清通过消费维权监督站、服务站等建设,使消费维权服务不断向基层延伸,使消费维权投诉案件更快办结。以雁荡山景区消费维权监督站为例,2018年共处理各类投诉191件,全部自行和解成功,办结率100%,实现旅游消费在市场监督部门的“零投诉”。消费维权监督站通过与上级投诉平台和市场监督热线等多平台互联互通,让消费纠纷由商家与消费者自行和解,实行了消费纠纷化解景区外30分钟、景区内15分钟到达现场,一般投诉1小时内处理完毕,疑难复杂案件2个工作日解决的快速处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