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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1008003013009/2019-173456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0 11:2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03- 20 11 : 26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乐清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为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鉴于今年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无缝衔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司法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成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乐清市司法局保密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要确保群众知情权,也要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中应当让人民群众知晓参与的事项。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及时做出调整。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建立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和现场依申请公开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畅通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方便。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实现公开信息渠道多样性。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单位公告栏、政务服务网、 微博、微信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布和更新了我局领导分工、科室职责、人事变动、《乐清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二)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有单位公告栏及网上公开等多种渠道,具体情况为:及时在单位公告栏公开政务、财务、党务信息,在乐清市政务服务网公开人事、部门文件等政府信息;利用公众微信号等平台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按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市政府网站更新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与新网站的配合度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有待进一步丰富。改进措施:

(一)加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水平。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业务培训,结合更新后的网站操作指南,积极改变工作方式方法,快速适应更新后的网站。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以市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信息公开渠道外,要加强简报编辑力度,及时更新公众微信号,让群众能通过多种形式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乐清市司法局 201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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