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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习俗——家庭副业

发布日期: 2019- 03- 20 13 : 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民国期间,农村男耕女织,勤俭持家。女孩十多岁时已开始学会缝补、纺织、刺绣等针线活。纺,是纺棉纱。俗有“未见纺车响,一日纺得七八两”之谚,形容女孩纤手勤巧。织,是织苎麻,主织成的单丝不叫纱而叫“继”,盛继的筐名曰“继箜”,俗有“女人勤,继箜篮里出黄金”之谚。民间有以“挑罗(绣花在绫罗上)打带(织衣带)”作为女子传统手艺。山区且多养蚕缫丝,有一年养蚕三季者。至民国18 年(1929) 后又兴起编织草帽(即麻帽)之风,遍及全县各地。

       此外,各地妇女亦有从事耕种、放牧和园圃种植等辅助农活以及采菱藕、划船筏、下海涂捕捞、上街买卖、斫柴卖柴、担水、舂米、磨粉等劳动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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