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23/2019-17826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市监〔2019〕21号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3-28
  • 有效性:
  • 有效

各分局(所):

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损失十分惨重,教训十分深刻。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本次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生产列入许可证发证目录的防爆电气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两类产品生产企业。

二、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全面部署。召开防爆电气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动员会,宣贯国家、省局、温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全面部署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突出重点,开展全面核查。各分局(所)要针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必备生产设备,检验和计量设备;需要法定资质的岗位,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记录;是否对重要工序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程序;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对防爆电气主要检查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是否到位,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检验设备是否依法检定或校准,是否按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轻微缺陷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对涉嫌产品进行执法抽查,进一步验证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3、注重实物质量,开展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要认真按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由辖区所(分局)予以立案处罚,严肃处理。

4、强化打击,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所(分局)要加强全市无证生产企业、假冒伪劣行为的排查和打击,对于无证生产、拒不整改、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惩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有关科室、所(分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的原则,深入开展防爆电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其他存在质量风险的工业产品,也一并组织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三)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各所(分局)要于将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阶段性工作上报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上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陈秀微,61886330。


附件:1.防爆电气(危包)生产许可证企业汇总表.xls.xls

          2.防爆电气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表.xls.xls

          3.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检查表.xls.xls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