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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湾港区管委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湾港区管委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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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港区开发建设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健全机制,拓宽渠道,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我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6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管委会进一步健全了《乐清湾港区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九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紧密结合我管委会工作实际,全方位、多角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管委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实施动态更新,截至今年12月26日,我管委会、投资公司、党委、会议纪要、抄告单等相关发文共186个,主动公开的共23个,乐清信息平台发布信息共36篇,内容涵盖了乐清湾港区工程建设、招商选资、政策处理、人事变动、项目审批和公告公示等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我管委会通过市政府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内容,同时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管委会2018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我管委会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全年工作,我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相关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多。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下一步管委会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条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2018年我管委会没有需说明的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委会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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