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4月浙江省学考选考和高职技能理论考试乐清考区考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乐招办〔2019〕7号
各考点学校:
根据浙江省新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考选考将于4月6日至8日进行,高职技能理论考试将于4月6日上午举行。为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有关工作,进一步落实考务管理工作责任制,结合我市本次考试的实际情况,现将考前准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各标准化考点的基本条件,结合本次学考选考报名总课次达17951次,实际组考试场达648场次,确定乐清中学、市二中、市三中、虹桥中学、知临中学等5所学校为我市本次学考选考考点;确定市职业中专为本次高职技能理论考试考点,由市职业中专、虹桥职校、柳市职校、总工会职校和雁荡旅游学校等5所职业学校的1296位学生参考,共50个试场。
二、考点是实施考试的重要场所。考点建设、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考试的质量,是考试顺利实施的基础。各考点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标准化考点建设的规定,做好考点设置、安全保密、环境设施、卫生安全、人员选聘、考务培训、管理施考等方面工作。
考点要做到有利于考试管理,保密保卫条件良好,考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交通方便,水电保证,电话畅通。
考前按规定检查调试好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考试期间网上巡查系统的正常运行。
同一考点可同时安排学考和选考科目二项考试,但必须合理划分学考和选考的考试区域,实行教学楼隔离或楼层隔离等措施,避免二项考试相互干扰,确保考试安静、安全实施。
考点须安静、安全、整洁、卫生。周围噪音较大,影响考生考试的,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三、考场必须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场设置在危房内;考场必须安静,周围环境噪音过大影响考生考试的不得安排为考场;考场应宽敞明亮,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室内40W日光灯不少于6盏。
桌凳高矮必须适中,桌子高度一般不低于80厘米,也不得高于85厘米,长度不得少于40厘米,桌面平整、光滑,桌、椅高度应一致,确有困难的应按前高后矮的原则摆放。
考场内除考试所需桌椅外,其他物品须清理出场。做到地面、桌斗、墙壁干净,板报、墙报等必须遮挡或摘除,不得留有其他任何影响考试的物品和字迹。
考生座位必须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每个试场按30个人编排,桌与桌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80厘米,桌子的摆放形式必须符合要求。
四、为确保本次考试工作中考生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各考点学校在考前要对考生集中的场所、考点考场等考试有关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扫和检查,确保考试期间的卫生安全。
五、学考选考和高职理论考试规模大、范围广、人员密集,考点学校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考点主考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重点做好考场和设备的安排与检查工作,做好监考人员的选聘、培训和考务的全过程管理,要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考试环境,努力办好让人们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我省学考选考、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多途径为考生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本次学考选考和高职技能理论考试在我市的顺利进行。
抄送: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各学区。
乐清市高校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