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冶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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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冶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湾港区(该土地已经乐清市(2018)土字第316号文件批准,批准用地9901㎡,其中带征面积1200㎡)建设浙江中冶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按浙江省计算为8587.37㎡。(总建筑面积按乐清市计算为13337.36㎡)。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总用地面积:9901㎡,其中带征面积1200㎡ 2、建筑占地面积:4785.47㎡ 3、建筑面积:按浙江省计算为8587.37㎡(按乐清市计算为13337.36㎡) 4、容积率:1.54 5、建筑密度:55% 6、绿地率:15% 7、机动车停车位:26个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74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 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