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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防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人防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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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结合我办实际,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领导建设情况 由于人防工作特殊性,由办主任亲自把关,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办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办主任办公会议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科室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办主任办公会议上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负责工作人员,金道华副主任为分管领导,设综合科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机构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各科室尤其是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具体负责的业务人员参加了全市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了全办人员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们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及时制定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断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建立完善了《公文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了规范,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四是抓好保密管理。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属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或者不予公开公文类型。没有出现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因保管不善导致有关政府信息损坏、灭失的现象。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重点抓好涉密文件管理,认真做好有关统计数据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从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公文类政府信息8条、工作总结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动态信息6条。 (三)公开主要形式 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单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单位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配备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门人员,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8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待尚存一定差距: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运用信息手段开展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发布暂行规定》、保密知识等的学习宣传,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科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
乐清市人防办 2019年3月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乐清市人防办
单位负责人:钱宗 审核人:金道华 填报人:陈丽佳 联系电话:0577-61880977 填报日期: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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