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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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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贯彻意见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2018年信息公开概况 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管理。成立信息公开小组,由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秘书、专卖科内勤等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实行审核。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同时,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序开展。 二是落实工作,注重信息质量。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梳理,按照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其中,工作信息采取实时更新的方式进行公开,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信息每月固定在5日、20日(除节假日外)公开,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类信息以季度为单位,定期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3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2条(不公开29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391条。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种类。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文件、人事信息、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公示公告、其他信息工作等。 (三)主动公开的形式。以互联网公开为主,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单位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同时,配备了专门办公场所和专门人员,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8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不足之处 回顾2018年,信息公开依然存在个别瑕疵和有待改进之处,如因缺少专职信息公开人员,造成公开时间偶有滞后,未能确保“信息公开与信息发布100%同步”;信息公开的类别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经信网站建设,提高经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乐清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附表(详见附件)。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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