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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9-14253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机〔2019〕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3-06 08:54:2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乐清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东 

副组长:林  强(市府办)

陈万钦(市民政局)

成  员: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黄道华(市民政局)兼办公室主任。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印发


乐政办机〔2019〕5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乐清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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