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乐清市城镇居民收入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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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2017年,乐清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504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7446元,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50.4%;人均经营净收入6514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人均财产净收入11634元,增长7.8%;人均转移净收入8910元,增长7.2%。 城镇居民增收的有利因素 1.城镇居民就业形势稳定。2017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0587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1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15%,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自主创业的人数增加和城镇登记失业率的进一步的下降,促进了居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的增加。 2.利息收入和红利收入平稳增长。因投资环境改善、民间借贷繁荣,城镇居民的利息收入和红利收入同步增长,推动了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 3.社会保障覆盖率和金额逐年提升。开展社保核查扩面工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三年行动计划,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等险种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市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81.0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35%。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基础养老金从120元调整为135元;全面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人均增加养老金128.98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增加养老金270.40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从7月开始每档每月增加75元,增加了居民的转移性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