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认真学习,并依据《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