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浙教教科〔2014〕20号)精神,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乐教学〔2019〕5号),经研究,决定举行2019年乐清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暨活动月联盟校第一次联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17日(周三)上午8:30准时开始,时间半天。 二、活动地点 市建设路小学建设路校区(建设西路82号)。 三、活动内容 1.2019年乐清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启动仪式; 2.观摩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联盟校第一次联盟活动。 四、参加对象 1.学区心理教育分管人员; 2.活动月联盟校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教师; 3.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学校、示范点学校心理教育负责教师。 五、其他事项 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参加活动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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