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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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小学“四品八德”教育工作,提高我市班主任教育能力,促进班主任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职高)在职班主任。 二、主题范围 (一)围绕“爱国守法,文明礼让”,体现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文明礼仪教育; (二)围绕“孝亲尊师,团结友善”,体现中华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学生培养团结协作精神; (三)围绕“勤劳节俭,好学上进”,体现学生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意识和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精神; (四)围绕“诚实守信,勇于担当”,体现对他人、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 具体班会主题选择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浙教基〔2017〕95号)。 三、推荐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由各学区择优选拔推荐。推荐课例须递交班会课教案(详案)和PPT课件,并于2019年4月23日前按分配名额(附件2)将纸质稿一式二份和电子稿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市属(民办)各高中每校至多推荐4个于4月23日前直接上报学生科。教案和PPT课件内容不得出现学校、参赛选手姓名等信息,电子稿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联系人:杨 前,电话:61526715,邮箱:yqjyjyq@163.com。 四、评比办法 (一)材料评审 市教育局组织评委会对各学区(市属学校、民办高中)推荐的班会课教案、课件进行评审,各组别分别择优选拔优秀课例参加现场评比,入选教案、课件以30%比例计入总分。 (二)现场评比 现场上课的内容必须与上报的参评教案和PPT课件一致;参赛老师现场评比所用的教具等自备。现场评比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上课得分的70%计入总分。 五、获奖名额 本次评奖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组一、二、三等奖数量按照每组现场上课名额的20%、30%、50%录取。 六、其他要求 (一)获得乐清市级比赛小学前5名者、中学前4名者将有机会推荐参加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评比。 (二)参加现场上课的老师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参评教案封面 2.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评比活动名额分配表 乐教学〔2019〕10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乐清市中小学班会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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