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关于依托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开展4·23读书日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将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关于依托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开展4·23读书日活动的通知》( 温教装勤〔2019〕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读书日活动的对象为全市有开展校园阅读活动计划的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助推阅读基地学校,已经创建或者今年准备创建“书香校园”的学校。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要结合本校阅读活动计划,于4月23日当天开展线上“全员共读”、 “万卷共知”阅读竞答活动;线下自主开展阅读特色活动。 三、各校需将活动成果(活动策划方案、活动宣传报道及总结、活动现场照片、视频等)于5月10日前发布到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的相应栏目中(具体操作见温教装勤〔2019〕14号文件附件4)。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教装勤〔2019〕14号 关于依托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开展4·23读书日活动的通知.pdf 转发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关于依托温州市中小学云图书馆开展4_23读书日活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