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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2019年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时间: 2019- 04- 29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为更好地做好新居民子女在乐清市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有序推进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 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现将新居民子女申请入学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新居民子女在乐清市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以上;

2.在我市经商或者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新居民子女申请入学途径: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可以通过以下四个途径:

一是直接网上申请入学。

二是积分制申请入学。对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居民高积分人员子女,于5月4日至5月18日期间向居住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法办公室提出积分和入学申请,咨询电话61887208。

三是政策照顾申请入学。对各类人才子女,根据《乐清市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办理单位为乐清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咨询电话61882869。

四是企业统一申请入学。通过企业工会组织集体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解决。

相关政策文件可登录乐清教育网查询

三、报名方式:

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申请入学,均需在5月6日到15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具体方式有三种:一是登录乐清市小学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录取系统,二是关注乐清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报名,三是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

 

乐清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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