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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19-14255
  • 主题分类:
  • 政府工作
  • 文号:
  • 乐政办函〔2019〕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4-04 15:38:38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5G移动通信网络具有大带宽、短时延、大容量的显著特点,是发展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助推我市数字经济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根据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5G商用网络将于2020年正式部署。为同步加快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推进我市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原则

(一)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按照《乐清市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5-2030)年》及后续规划修编,统筹考虑 5G通信站址的合理布局,依法依规建设。

(二)应用试点、融合发展。推进5G技术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5G与物联网、车联网、IPv6、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发展。

(三)资源开放、促进共享。开放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及小区公共设施资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建设;统筹整合各电信运营商5G通信网络建设计划,推进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四)统筹协调、确保实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负责辖区通信网络选址、建设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

争取到2020年,实现城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厚覆盖;实现城区、乡镇(街道)及重要场景5G网络覆盖,有效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浙江首批5G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1.2018年底前,以乐清市产业基础和资源特点为基础,结合现有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情况,完成5G移动通信基站总体规划,并报温州市政府批复。2019年上半年,修订《乐清市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5-2030年)》,将通信基站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审和项目设计方案会审时,由铁塔乐清办事处参与通信基站相关内容的评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铁塔乐清办事处)

2.根据专项规划及我市信息化建设要求,结合各电信运营商年度建设发展需要,由铁塔乐清办事处编制5G通信网络年度建设计划,提交市经信局及相关部门审定后实施。铁塔乐清办事处根据审定后的年度建设计划和各电信运营商的建设需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开展5G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电信运营商根据5G基站建设进度,完成无线接入网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铁塔乐清办事处、电信运营商)

(二)落实“四同步”建设机制

1.市政、水利、景区、交通等大型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90号)要求,充分考虑5G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确保通信基站、室内分布等配套移动通信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公路建设中心、市铁路建设中心和各功能区管委会)

2.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将基站、通信管线等设施纳入道路配套设施同步考虑,由铁塔乐清办事处提供基站建设方案报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公路建设中心、市铁路建设中心和各功能区管委会)

3.住宅小区、商业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建设项目应依据相关标准预留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设备间和建筑内配线管网,市住建局在审查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时,要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划设计和预留安装条件纳入重点审查内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和各功能区管委会)

(三)促进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1.开放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学校、医院、公共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资源用于5G通信基站设置,由铁塔乐清办事处提供建设需求清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促成开放共享及维系保障,不得无故推诿。(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铁塔乐清办事处)

2.推进现有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向通信设施建设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

3.推进通信基站与视频监控、路灯照明、充电桩、电子围栏、泊车电子收费等杆桩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双向开放,除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共享的,各类杆桩设施原则上应创造条件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

4.铁塔乐清办事处作为建设主体应主动做好与小区业主或者物业公司的对接。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解决已建成小区和新建小区内公共绿地、停车场、公用楼顶、电梯间等公共区域5G通信基站选址及建设进场问题,小区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不得违规收费。(责任单位:铁塔乐清办事处、市住建局)

(四)理顺通信基站建设审批机制

1.绿化带、人行道、公园等公共设施资源的审批。铁塔乐清办事处要担负起整体统筹报批和现场统筹管理的职责,市经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合勘察、联合会签机制。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在《乐清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联合审签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实施通信基站建设的依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铁塔乐清办事处)

2.各类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资源的审批。在落实安全保障职责的基础上,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公安局、市供电局会同铁塔乐清办事处大力推广“一杆多用、 一杆多站”的基站建设模式,依托各类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资源建设通信基站,铁塔乐清办事处负责整体统筹报批和现场统筹管理工作。审批模式参照联合会签方式,由市经信局、资源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确认,作为实施通信基站建设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铁塔乐清办事处)

3.新设置或者附加在构筑物或建筑物上的5G通信基站,应当征得产权方或其授权的管理方同意;租赁建(构)筑物建设基站的,建设方要与业主或者得到业主授权的管理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并按合同向其支付基站场地使用租金。(责任单位:铁塔乐清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铁塔主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的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乐清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通信设施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在推进5G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共性问题。

(二)强化责任,考核督办。召开基站网络建设工作任务部署会议,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将其纳入乐清数字经济考核体系。市经信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加强督查和协调,按季度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上一季度的完成情况及下一季度的需求变更情况,完善及增补当年建设任务,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

(三)拆迁补偿,平稳过渡。通信基站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随着我市“大拆大整”和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因市政拆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旧村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搬迁基站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应当将基站搬迁纳入征收补偿范围,给予适当补偿。在拆迁前,要协调落实新站址,新站址暂时无法落实的,要提供临时安置点,尽可能缩短信号中断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和工作影响,确保通信网络平稳过渡和优质覆盖。具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开展赔补工作,铁塔乐清办事处负责向有关部门对接年度拆迁范围。

(四)营造氛围,强化保护。要加强舆论宣传,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科协等部门要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载体,加强 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推进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引导群众关注和支持移动通信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基站网络设施的保护,依法惩处阻碍建设、破坏设施等违法行为,确保设施安全畅通、正常运行。


附件:乐清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乐清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乐清市通信基站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府办联系工作副主任、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和中国铁塔温州市分公司负责人;

成   员: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三改一拆办、市高速公路建设中心、市铁路建设中心、市供电局、市科协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铁塔乐清办事处、电信乐清分公司、移动乐清分公司、联通乐清分公司、乐清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分管负责人、铁塔乐清办事处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市经信局:负责通信基站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加强实地走访;及时协调出现的问题,按月通报工程建设情况。

(2)市发改局:公共设施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充分考虑5G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确保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同步;邀请铁塔乐清办事处参与项目的相关评审。

(3)市教育局: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协调保有和开放学校楼宇平台用于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基站合法施工建设,切实维护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安全;提供、开放局所楼宇、监控杆等基础设施资源用于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5G通信基站建设布局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将5G规划确定的设施位置、空间需求与布局等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控制性详规,新编或者修编控规时邀请铁塔乐清办事处参与控规评审,邀请铁塔乐清办事处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会审。

(6)市住建局:将铁塔乐清办事处列入项目联合审查责任单位,邀请铁塔乐清办事处参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会审,确保通信基础设施的同步设计、施工,将铁塔乐清办事处纳入建设项目的验收单位。

(7)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支持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和规划道路建设通信基站。

(8)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的规划、建设要考虑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确保通信基站同步实施。

(9)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落实公用绿地、人行道、公园、各类杆体等公用资源的基站建设选址和审批工作。

(10)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开放景区公共资源用于基站建设;新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要考虑基站的同步实施。

(11)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简化环评备案相关手续,对新建基站采取分期打包备案方式,优化环评备案流程,提高备案效率;开展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正面宣传及相关投诉的协调处置工作。

(12)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落实公用绿地等公用资源的基站建设选址和审批工作;开放路灯杆资源统筹用于5G基站建设,协助开展5G网络“一杆多用、一桩多用”技术推广、试点。

(13)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和督促机关单位开放公共楼宇用于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4)市广播电视台、市科协:加快推进电磁辐射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播放电磁辐射科普视频,对盗窃、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15)市三改一拆办:负责提供其负责区域年度拆迁计划和相关数据。

(16)市高速公路建设中心、市铁路建设中心:结合通信专项规划,开放在建、新建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资源用于通信基站建设。

(17)市供电局:优先保障通信基站的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和电力供应;根据温州市级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协同铁塔乐清办事处开展电力杆挂载通信基站的工作。

(18)铁塔乐清办事处:负责全市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维护和运营等实施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站安全方面的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9)电信运营商:负责编制5G通信网络年度建设计划,并按季度进行建设需求清单的修正,支持铁塔乐清办事处对疑难站点的攻坚,落实5G基站的接入网建设。

(20)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辖区基站建设的政策协调、纠纷协调、基站赔补等推进工作,配合做好基站辐射正面宣传工作。根据《乐清市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行动计划(2018-2022年)》,支持铁塔乐清办事处做好辖区5G规划布局和同步建设,开放现有绿化带、路灯杆、公建楼宇等公共资源用于完善辖区信号覆盖。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乐政办函〔2019〕2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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