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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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教安〔2019〕3 号 乐清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已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个别甚至出现群体性溺亡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天气逐渐转热,学生(幼儿)玩水、涉水、游泳行为会不断增多,当前已进入溺水敏感期和高发期。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已纳入平安建设范畴,为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切实避免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宣传 1.要在暑期前至少开展2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各校(园)要在端午节前、暑期放假前各组织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教育方式由各校结合当地、本校实际而定,要突显针对性,讲求有效性,要突出“远离水域”这一主题。 2.要在暑期前至少印发2次“告家长书”。五一前,市教育局已统一编辑了一份《致家长的一封信》,全市各中小学分校印发给了全市学生,并回收了“回执”存档。现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还要在“端午节”前和暑期放假前,再根据当地、本校的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一份《告家长书》。印发的“告家长书”也要设置“回执”栏,由家长阅览后签字,再把“回执”收回在学校存档。 3.在“放学前一分钟教育”和“课间安全提醒”中融入 “防溺水警示语”。各中小学要录制“防溺水警示语”,在校园广播里进行滚动播放,特别要在中午放学和下午放学时进行播放。警示语要突出“远离水域、珍爱生命”这一主题。 4.在校园醒目处设置“防溺水警示牌”或“宣传栏”。建议设置在校门口醒目位置,使学生上下学进出校门都能看到,起到时刻警醒的作用。 二、切实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 要求全市各校(园)在6月底暑期前完成家访活动。要发动全体教师,分组分片入户家访,务必要与家长面对面交谈或递交相关宣教材料,家访覆盖面必须达100%,“一个都不能少”。相关记录表格见附件,请下载使用,同时做好家访后的“一生一表”的归档保存。 三、持续加强水域隐患排摸和整改 各校要持续关注水域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当地镇(街道)、社区或村居,也可及时上报教育局校园安全科或学区,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推进水域隐患整改,为学生营造平安的校外活动环境。 四、有关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一人溺亡,几家悲痛”。各校要从呵护生命、共促和谐的高度,认识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从2014年开始,学生溺水已纳入平安县市区建设的考核之中,各校还要从共创“平安乐清”的高度,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责任感。 2.要做好工作资料的归档保存。全员家访、告家长书、防溺水教育宣传等工作资料,均要做好归档保存,这是工作开展的佐证材料。省教育厅已明确规定,一旦发生学生溺亡事故,将对相关学校进行倒查。 3.严格上课期间学生进出学校的请假制度。各校要持续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未及时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上课期间学生离校必须持有教师批准的请假条,或家长(监护人)亲自来接,对擅自离校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调查离校原因,杜绝带有责任的事故发生。 4.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无论是学期内还是暑假里,各校均要及时调查情况,按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市教育局校园安全科和所在学区,不能因为事故发生在校外、非上课时段、学校无责,就疏忽不报、迟报或瞒报。对因涉嫌故意不报、迟报或瞒报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附件: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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