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19- 05- 19 信息来源: 学生工作科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1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校要布置开展“心理危机科普”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登录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学习任务,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各校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联系人:施老师,教育网:671112。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乐清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

2019年5月15日

 

浙教办函〔2019157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

专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向广大家长、学生宣传心理危机科普知识,增进亲子关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提升中小学生的生命意识,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全省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决定开展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及家长。

二、活动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19531日。

三、活动内容

通过观看心理危机科普知识相关短片,参与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测试,了解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中小学生的生命意识,增强中小学生自身心理健康维护意识,进而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远离心理危机。

四、组织办法

由学校布置开展心理危机科普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登录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学习栏目完成心理危机科普专题教育的学习。

五、组织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专题教育,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于强化学生生命意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科学筹划好此次活动开展的时间、内容、形式和组织管理方式等,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覆盖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和每一位家长。

(二)加强督促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中小学校专题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联合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数据反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专题活动页面查看完成情况,可以分别详细查看各地区、学校、班级、学生及家长观看视频的完成情况。

各地在组织观看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咨询或意见反馈请及时联系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付春林,电话:0571-88830095,电子邮箱:347649590@qq.com

 

附件: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打印发给家长)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5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

 

2019年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

(活动截止时间:2019531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了树立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意识,增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维护意识,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在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活动,请家长和孩子一起登录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学习相关知识,具体参与方式如下:

方式一:电脑参加

第一步,在浏览器中输入:https://zhejiang.xueanquan.com进入浙江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用学生的账号登录,点击“中小学生心理危机科普教育专题”图片入口或“我的学习”进入活动页面。

第二步,模块一:点击视频学习,学习结束后,点击页面右侧确认按钮,提交完成。模块二:参与知识测评,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方式二:手机参加


活动咨询电话:400-107-1110(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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